部落格最初的精神,就是任何人都可以輕鬆架網站,甚至有人稱它 " 微網站 ";或許放些心得、牢騷,或許擺上個人作品、當生活記錄 ..... 通常帶有分享的意味。
漸漸地,當資訊的質與量都到達一定品質之後,竟然開始有了影響力,開箱文、美食推薦、遊記,成了很多人消費的參考依據。卻也正因為如此,網路資訊的品質,也開始商業化、劣質化了。
媒體被稱之為 " 第四權 ",而近年來,有人將網路稱之為 " 第五權 ";也就是說,媒體監督公部門、鄉民監督媒體。我個人覺得這是脫褲子放屁,因為網路的本質,就是一種媒體。
不然,難道電視、報紙、廣播,要編號為 4.1 權、4.2 權、4.3 權?只要是能傳播資訊,就是媒體;當然,資訊也分優質與劣質。
前天才提到媒體的教育意義,事實上,今日的生活已經難脫網路了。對年輕一代而言,對於網路資訊的依賴,遠高於傳統媒體;因此論教育意義,恐怕網路已經是最盡責的媒體了。
理所當然,教育意義也分兩種,一種是越教育越聰明的,一種是越教越腦殘的。
基於對於教育的使命感,我認為,部落格文章,絕對是要負責任、可受公評。
每個行當,都有害群之馬,高中時,國慶日在總統府前服務,就見識到了一堆拿記者證的雜碎。在部落格界,當然更是良莠不齊,如果再探討每個人都心態,那就更複雜了。
我曾對知識份子做過以下定義:
知識份子,與唸書的多寡並無絕對的關係,當然與學歷的關係更小;言至於此,你該不會認為,唸書=學歷=學問,這麼天真吧!
如果我們定義大學畢業是知識份子,那麼碩士班該是大知識份子、博士是超級知識份子、雙博士是究極知識份子,大教授們,不就是宇宙知識份子了。
或許有人會不平,我辛苦地取得那麼多學位,不就是要得到尊敬、順便得到知識。
是的,或許你們容易 " 被視為 " 知識份子;但在我的定義裡面,你說自己是,你就是!哪管別人怎麼認定。
媒體,我覺得也是一樣,決定你是不是媒體人的要件,不是那一張記者證,很多拿這張證的根本是生意人。而是,你到底有沒有這麼認知,你當不當自己是媒體人。
部落客,也可以很簡單的定義,有寫一些文章,或是拍影片、錄聲音。當你覺得你是部落客,管你的影響力大或小,你都是部落客。
但我忠誠地希望,只要你寫了文字,還放上了公開的環境,讓不特定的人能看到,你就是個媒體了,要拜託你拿出一點格調。
就算,你不拿出格調,面對法令可就是免不了的了。
例如我放的圖,應該有很多是侵權的,照理說至少是要註明出處。這一點我很懶,萬一哪天我紅了、被告了,再撤下來。至於怎麼賠償,法令怎麼訂,我也都只能奉陪。
不少人,利用一知半解的網路知識招搖撞騙,偏偏還常能騙倒懂得更少的人。網路的影響力是可以無遠佛界,但絕大部份部落客的影響力,可能比騎腳踏車、拿擴音器嚷嚷還小。
雖說負評總是傳得比正面評價快,但網路世界的另一個規則是這樣的:負面評價又比默默無聞好。
像我就期待被朱學恆等大咖告,讓我能一砲而紅,偏偏他是不會理我。之前數字人放話說要告我,讓我滿心歡喜,還快些把相關截圖準備好,結果還是令我失望了。
重點是,從今天開始,有人恐嚇說要寫爛你,拜託他盡量。有人說要幫你 SEO,請他拿出跟 Google 工程師一樣多的證照,再來詳談不遲。有人告訴你架了網站生意就來,那你就是他的生意。有人說保證能幫你賣很多東西,那就整批貨便宜切給他吧!
身為部落客、媒體人的你,如果意識到自己,有那麼一丁點影響力,請不要自滿,這領域的半衰期比任何媒體都快。
在你享受支配的權力時,也請不要忘了,你說的每個字句,都是要負責任的。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這領域的證據更是容易保存。
更高一點的道德要求是,能不能保持你的客觀性,好搏取名聲、期待更長線、更大的獲利。別著急著現在就收割,拿一點點的小名聲來換 ..... 一頓飯!?格局未免也太小了吧 .....
最後,我要挺一下朱學恆,沒研究、不關心,就不用說。難不成要跟 Siri 一樣,無論人家問啥,都要掰出答案?
在這美好的開放時代,不說話,也該是被誓死捍衛的權力。
美食部落客變丐幫? 「暗示」該招待 店家也無奈
NOWnews – 2012年8月8日 下午4:23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美食部落客成為網友尋找餐廳的指標,而有許多家餐廳常舉辦試吃活動,邀請美食部落客前來試吃,並撰寫暱稱為「食記」的評論文章。但近日竟有一對男女前往桃園一家餐廳消費時,自稱自己的美食部落客,稱將針對該店家撰寫評論,同時「暗示」如果招待不周將打壞自己的名聲,老闆當場免費招待。
事後,老闆上網尋找部落客文章,發現沒寫壞話,內文卻相當草率,招牌菜被寫得淡而無味,讓老闆感到受騙。這樣的行為,被網友批為乞討。
部落格與社群網站推薦早已是行銷顯學,但現在所謂的美食部落客實在太多,令人懷疑其專業度與真實性。平面媒體採訪某家連鎖餐廳,他們承認曾邀請部落客前來試吃,並要求撰寫心得,更要付上萬元「稿費」。另一位部落客則認為,主動凹人家請客甚至出言威脅,實在太扯;且大部分部落客都是憑藉良心來撰寫心得與評論。
該新聞引發網友熱議,有經營餐廳或路邊攤的網友直言,自己真的遇過這樣的人,被婉拒招待還悻悻然離開,相當沒風度。
日前消基會曾建議,將部落客視為廣告商請的代言人,部落客如收取酬勞或餽贈而撰寫推薦文章,應被視為產品宣傳,需揭露與廣告商的關係,如未告知將開罰,如代言不實更需負連帶賠償責任。
社群新聞/旺中案延燒 宅神躺著也中槍
Yahoo!奇摩 – 2012年8月1日 下午5:55
Yahoo!奇摩新聞中心報導
旺旺中時集團欲併購中嘉集團,引發媒體壟斷和公器私用的爭議,不少傳播學者抗議,文藝界名人也陸續帶頭發聲反旺中,包括王小隸、張大春與林宥嘉等。有網友昨(31 日)晚到宅神朱學恆的臉書留言,詢問他的看法,他簡單回應「沒有關切」4個字,引來網友撻伐,批評他對此案噤聲,讓崇拜他的鄉民失望。
只是單純回應不關切旺中案,朱學恆的臉書一夜之間被正反言論洗版。Shawn Lin說:「這個議題對宅神來說太複雜了,對於鄉民心目中正義的化身,有點失望。」不少網友批評他漠視此案,根本是選擇性的正義,還有人諷刺他,是不是怕得罪中時集團,斷了自己的財路,才選擇沉默,甚至有人發起抵制宅神,拒看他的節目與專欄。
在網友不斷留言怒罵後約兩小時,朱學恆po文回應,字裡行間充滿氣憤,「老子真要配合著各位假裝一下多麼容易。但老子從來不會為了迎合別人來搞這種立場表態,不關切就是不關切,沒研究就是沒研究……」還意有所指,暗喻某些網友跟旺中一樣,「為了逼人挺你們什麼手段都使得出來,這種等級的各位看起來跟那個賣米果的傢伙沒什麼兩樣嘛!用紅衛兵的手段打紅衛兵是有多高尚值得萬民支持?」
今日一早,朱再次重申立場,質疑網友邏輯,為何先討論議題叫做出鋒頭,中段加入叫做湊熱鬧,後段加入叫做撿尾刀,「不加入叫做沒有盡社會責任」。
相對地,也有不少人站出來挺朱,認為每個人都有獨立思考與選擇的權利。Masoo Lin說:「把自己主張強加於別人身上的腦包,逼別人表態,就感到一整個腦火與不爽,跟流氓行為沒什兩樣。」有人心疼朱學恆躺著也中槍,無端被波及,Hermes Chiang說:「又一群非黑即白的人,旺中不過 只是托辣斯而已, 反不反無所謂吧。」
另有網友跳脫網路口水戰,從另一個角度看待旺中案,Daisy Ho說:「這件事敢報的媒體不多,從有人覺得這件事被渲染過度,有人認為這只是二個集團間的鬥爭,就感受得到媒體壟斷的影響已經在發生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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