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rles 詹浚昇

國人與野人 .... 為何插了旗子就是你的? 2010-10-15

在古代的觀念中,有住人的地方,至少要三不五時去晃一晃,才是領土。不是寫在教科書上,或是訂在憲法裡,那片土地就是你的。

所以國家是幾個城池的結合,但國與國之間,不一定會接壤,甚至在國內,也可能會有治權達不到的地方。所以在戰國時期,可以看到穿過別的國家,去打人;就算被穿的國家不爽,頂多繞過城市,走偏僻的路就好了。而五胡亂華,也是在城池間跑來跑去的,不太去騷擾地方。

國人是指對於這個政治團體,有權利義務的人,通常居住於城池內外一帶。野人就是指沒有國籍的人,不會住在城池內,也不一定離都會太遠。又有點像史瑞克的感覺,那時候,野人也是能進到城池裡面,甚至去跟統治者說說話,才會有『野人獻曝』這個成語故事。


到了今日,我們很習慣的,會把大自然的土地,標定為 " 某人 " 的、 " 某國 " 的。而出生在 " 某國 " 領土內的人,就是 " 某國人 " ,沒商量的餘地。這是人類的貪婪所致,你不佔,就會被別人佔走。美洲的印地安人原本過得好好的,卻被白人強佔生活圈,並且趕入保留區中。台灣的原住民,本來在草原上獵鹿頗悠閒,卻被漢人趕到山上打山豬;先來的漢人還自稱是台灣人,排擠比較晚來的漢人;還把閩南帶來的方言,規定成台灣話。

所以我會主張,回歸到最原始的做法,你有本事住在那裏,再談你認同哪一國。釣魚台,就派人上去住,你有本事活下去,再問你認同哪一國,也就歸為該國的領土。

如果跟本無法住人,那麼領土的爭執,只是人類自私的自私;跟那公狗在電線杆撒尿,就認為這是他的地盤,有什麼不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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