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rles 詹浚昇

20120801 設計、製造、行銷誰重要:蘋果與三星的戰爭

諸葛亮如果活在現代,飽讀詩書,卻躲在鄉下,有誰會理他?
在知識仍遭到少數人壟斷的時代,只要你有才能,根本無須行銷自己,機會自然會找上門。

在 2000 年即將退伍前,評估自己的性向與能力之後,認為做 " 行銷 " 最有機會;分析經濟趨勢與產業結構之後,認為 " 通路業 " 最好,因為通路是王。這十幾年來,大環境確實如我判斷地發展,但我卻未曾待過通路業。

唯獨蘋果,還真是令人難以捉模,產品令通路不得不買單 .......
宏碁、明基、緯創分家,以及華碩、和碩分家,都是不得不走的路,因為自有品牌的代工廠,總是難以令客戶放心。
從這個角度來看,三星確實有過人之處,我有自己的品牌,你卻不得不找我代工。甚至我們還一邊打官司、一邊合作,別人有本事幫你代工的話,何必來找我?

尤其是在科技業,大部份的公司走向專業分工,每個公司致力於自己擅長的領域。大致上我將其分為三個區塊:設計、製造、行銷。
蘋果公司在設計與行銷這兩個領域,是雙料冠軍,甚至第二名還看不到他的車尾燈。姑且不論三星的崛起手段,在這三個領域,還都堪稱前三名。

雖說商場十分複雜與詭譎多變,到底兩間公司之間的恩恩怨怨為何?是告真的告假的?抑或根本就是行銷手段?當然也不是我所能參透的。

但我知道,在我們一般的人、一般的公司看來,業積說明了一切,沒有獲利的公司是罪惡的。
而且花錢能解決的問題,都是小問題,接下來只是划不划算的斟酌、搾出最高的利潤。不是很高深的技術、製造,基本上都能花錢買到。
唯獨行銷,最是殘酷,難以評估投資報酬率、有錢也難買業績。有時明明是天下無敵的企劃,最終結果卻是灰頭土臉;有時根本是已經放棄的案子,卻莫名其妙絕處逢生。氣死多少老手與行家。

通路可以視為行銷領域之一,因為沒有通路,迴響再熱烈的行銷,效果都是零。
這年頭,各領域拼命耕耘的公司都太多了,想研發出有特色的產品所耗費的成本,相較之下真是太高了。
行銷!永遠是每個老闆的痛!




蘋果設計師:iPhone曾數次「死裡逃生」差點被放棄開發!
作者: 鉅亨網編譯李業德 綜合外電 | 鉅亨網 – 2012年8月1日 下午4:40

蘋果iPhone智慧手機開發過程困難重重。
科技網站《AppleInsider》周二(31日)報導,蘋果 (Apple Inc.)(AAPL-US) 首席設計師 Jonathan Ive 爵士透露,當初 iPhone 打造過程遭逢太多看似無法克服的科技挑戰,曾經「數度」想要放棄此產品。
Ive 在英國奧運商業會議上發言指出:「當時有一些根本性的問題,我們無法找到解決方式,幾乎要放任此智慧手機計畫胎死腹中。」
他另外表示,蘋果對於 iPhone 帶來的營收感到相當歡迎,但他們的目的並不是僅為了賺錢。

Ive 聲稱:「以早期的原版模型機來看,用戶拿起電話就位,耳朵就會觸及螢幕感應按鈕。我們必須研究各種耳廓、下顎形狀、膚色和髮型等等影響因素... 這只是其中一個例子,我們真正想做的太多,但能實現的太少。」
蘋果隨後發展出一款貼近感應器,讓 iPhone 螢幕觸碰到用戶臉頰時,不會因此碰到按鍵,甚或導致對話中斷。賈伯斯(Steve Jobs)在 2007 年 1 月介紹首款 iPhone 時,也曾對此技術特別提出盛讚。

蘋果設計技術往往並不對外透明化,而現以三星電子 (Samsung Electronics Co.)(005930-KR) 為主,各路競爭對手展開專利糾紛,三星在法庭上宣稱,他們也有一支類似 iPhone 的手機設計原樣。
其他業者不似蘋果那般果斷,三星和其他商家並未全力投入解決蘋果碰到的上述瓶頸問題,反而選擇擱置不管,或者乾脆推出僅有外貌類似 iPhone,但功能遠遠不及的同類商品,讓消費者為之唾棄。
如同南韓樂金 (LG Electronics Inc.)(066570-KR) 的 Prada 智慧手機,上市時間甚至比 iPhone 早幾個月,但隨即因為價格過高,功能表現卻有限等原因,遭受慘痛失敗。
目前專利糾紛正熾的三星方面,平板電腦和智慧手機產品外觀均和蘋果非常貼近,連自家專利律師在法庭上都難以分辨。

Ive 在 1992 年進入蘋果,爾後和賈伯斯共同合作研發,努力不懈追求最理想的產品,終於在 2007 年推出改變世界的劃時代性智慧手機。



三星嗆:蘋果不抄我,一部iPhone都賣不掉!
ETtoday – 2012年7月27日 上午11:35
國際中心/綜合報導

蘋果跟三星的專利戰爭鋒火燒遍全球,雙方的法律訴訟將在下周於加州聖和西開庭。蘋果本周發表聲明痛批三星的技術專利一文不值,而三星也回嗆「如果蘋果沒有抄襲三星的技術,甚至連一部iPhone都賣不掉。」

根據《華爾街日報》27日報導,三星公司認為,自己早在1991年就已經發明了如今被智慧型手機廣泛應用的移動通話技術,而iPhone在16年之後才面世,假如蘋果沒有抄襲三星的技術,連一部iPhone都賣不掉。

三星自認,公司的發展並不依賴抄襲,反而是力求發展獨特而多樣化的產品。蘋果也不甘示弱,痛批三星有意抄襲的iPhone和iPad的外觀設計與用戶介面。

三星電子26日也表示,德國慕尼黑高等法庭在週四判決﹐三星電子的三款產品並未侵犯蘋果公司的圍繞滾動列表功能,並駁回了蘋果的禁止令請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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