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rles 詹浚昇

20120728 備忘錄行不行:ETC、旺旺中時、鈴木一朗

Finding Memo ........ 冷
話說,旺旺中時的問題,有人說媒體帝國會造成寒蟬效應,我個人的解讀倒是比較簡單,就是 money talks。
就跟 ETC 一樣,為何如此荒唐的事件,媒體的火力,總覺得差一氣?
說穿了,就是不敢得罪廣告主嘛 ......

因此,旺旺中時,讓各媒體害怕的,不是 " 中時 ",而是 " 旺旺 ";這也是可以瞭解的,如果你的公司有一筆行銷預算,你會下給每天罵你的媒體?還是下給一直幫你製造利多新聞的媒體?
長期觀察媒體,撇開政治立場不談,我們不難發現,遇到商人,媒體是會退卻的,很少追打到底。尤其是擁有品牌,手握行銷預算的,突然間人和會變得很重要。至於 Makiyo 酒後失態、大炳的吸毒、葉大少引發的富人教育危機,就能秉持 " 媒體專業 " 追打到底。

旺旺蔡家不會是笨蛋,遠傳大老闆徐旭東應該也不是;就算他們智商有問題,難道沒辦法花錢買腦子?那麼多薪水的延攬一堆 MBA、前主播,基層員工也都是名校畢業生,沒任何人覺得老闆說話怪怪的?
其實也是蠻合理的,拿錢辦事是天經地義的道理;我找你來是要解決問題的,不是要你告訴我問題在哪裡!員工是來幫老闆圓夢的,就算這個夢光怪陸離;反正負責最終經營責任的,就是老闆。

遠通電收投入三億多的經費,可以抵罰款???我真想知道合約、備忘錄,有沒有記載這一條。就算真的花了那麼多錢,也是為了努力不要違約而投入的成本,跟違約該不該罰,是兩碼子的事。
你當然也能選擇,放給它爛,不投入這筆錢,乖乖繳納罰款就好。任何決策的風險,都該自己承擔。

至於暫緩處罰,我認為,是可以接受的。因為遠通很技巧性的使用 " 程序問題 " 來拖延,這是他們的權利,只要他們能用、一般老百姓也能用,我就沒有意見。
把程序問題搞定之後,實質審理階段,再來談是非,咱們繼續看下去 ................

蔡衍明就更好笑了,先離題一下:二十年前去戶政事務所,你有三樣文件沒備齊,常常就是必須跑多三趟;因為公務員,一次只會告訴你一樣,卡在哪個程序,才告訴你缺這個過不去!
現在的公家機關好多了,雖然還是很僵化,至少也有了同理心了。在退你件時,還會告訴你,缺了多少東西,以及如何能更迅速辦好。
我寧願解讀 NCC 就是這種心態,以最大的善意去解讀,這是我一貫的風格。

我也常一再強調,沒有爭議性、無須審議的案子,根本不需要由委員會審理。只要派給行政單位,找個事務官," 資料齊備 " 就放行。甚至哪個事務官膽敢刁難,就是違法!
都市計畫委員會、NCC 這類需要審理的," 資料齊備 " 只是個門檻,準備好了才能送件、才需召集委員來開會!


文林苑事件,郝龍斌說他沒辦法擋,是說謊,因為他們在一開始是有駁回的權限,卻不作為,把自己當普通的承辦人來看待。

NCC 可以直接駁回旺中買系統台的案子,甚至連理由也無須解釋,這是他們的權限。
當然,貼心一點的話,可以說明一下原因,告知委員疑慮在哪。下次送審、補件,或許能針對問題去做改善、補強。
這次,NCC 更是大放送、超貼心,都告訴你哪裡有問題,並且言明:改了就給你過。
NCC 的身段,從未如此柔軟,有必要去深究檯面底下發生了什麼事嗎?以小老百姓來說,還真是沒這時間與能力。

很神奇的是,蔡衍明竟然,反而倒打一耙,這可真是令人開了眼界。
是啊,國家當然不能逼你處份個人財產,不能侵犯你這個權利。
但你也不能挑戰國家的裁量權啊!本來應該是你賣了再來談,已經放水到了,只要賣了就給你過。
你能不賣,我就能不給你過啊!

想想超級球星,鈴木一朗,為了到有前途的球隊打球,放棄了尊嚴、放棄了合約明訂的事項。
一般來說守備位置、打序,是不會放在合約中的,但大牌球星,總能跟總教練爭取到想要的位置。
為了避免日後的爭議,我就跟你說白了,可能不會讓你固定守右外野、應該不會讓你打第一棒、必要時讓你坐板凳。
至於合約裡規定的 " 拒絕交易條款 ",就真的是有更動到條文;鈴木一朗若不接受,洋基就不要你。

鈴木一朗似乎沒在交易之前,大聲嚷嚷洋基欺人太甚;更沒在交易之後,對於目前的處境有任何廢話。

備忘錄這種東西,你可以接受,然後閉嘴執行;也可以不接受,然後讓一切破局。
兩位大老闆,如果不是自己太笨,就是看不起台灣民眾的智慧 ..............



ETC使用率僅提高到42%?! 協調後決定暫緩處罰

NOWnews.com 今日新聞網
2012年7月27日 08:50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
儘管ETC使用率提升,但遠通電收仍然未達合約規定,按照規定計算,照理要罰兩億多元,但遠通電收卻認為,「付出的比罰款多」,認為檢視時間應該是在今年底,26日晚間進行協調會議,經過三個多小時會議後,決定暫緩處罰。

高公局檢視ETC使用率,在六月底前僅提高到42%,根據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與遠通電收的合約規定,若未達到65%,就要從去(101)年4月15日開始計算到今年6月30日,每天罰款50萬,總計罰款金額為2億2150萬元。

高公局在18日寄出公文,要求遠通電收在30日前繳清罰款,遠通電收不服提到「ETC協調委員會」,在26日晚間雙方進行3個多小時會議,最後決議,罰款暫緩執行,要求高公局對於罰款爭議補足文件,並預定1個月後再召開協調委員會。

而遠通電收當初為了提升ETC利用率,投入3億元經費,並從5月份開始提供免費申裝eTag,並且安裝eTag收費系統,卻還是無法在六月底達到六成五使用率,但遠通電收認為,改善檢核時間點應該是在今年底,而不是在去(100)年,且目前eTag執行已有一定成效,若是暫緩開罰就能在現行財務結構下,持續配合政府政策推動eTag,也能保障用路人權益。




旺中聲明沒同意3條件/未履行停止條件 NCC︰併購不會生效
自由時報 – 2012年7月28日 上午4:24
〔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、林嘉琪/綜合報導〕

旺中案翻盤或破局?NCC昨天承認當天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並沒有同意三條件,但強調行政處分單方面做成即可,不需要先徵得另一方同意;旺中寬頻昨天發表聲明表示,要考量中視及中天股東權益,等收到處分書再決定。
NCC主委蘇蘅昨天透過特定媒體對外表示,旺中集團用放話的方式處理這件事情,並不足取。

記協︰續抱中天 就別買系統台
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表示,NCC是審議把關的單位,三個停止條款定得很清楚,業者想要經營頻道就不要經營系統台,規則明確,「蔡老闆若很愛中天,就抱著中天,但不要經營系統;也可以把自己的股權讓給其他小股東,作法很簡單。」
二十五日漫長會談後,NCC召開記者會要求旺中寬頻履行三項停止條件,包括旺中集團應和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、中視新聞台變更為非新聞台、中視應設立獨立新聞編審制度。另外還附加了二十五項承諾,包括數位化投資、機上盒贈送等。昨天晚間旺中寬頻已經將NCC要求的二十五項承諾相關公文送至NCC。

行政處分不需當事人同意
對於三停止條件的法律效力,NCC法務處長謝煥乾表示,許可跟附款屬於法律上行政處分,此為單方面的行政行為,不需當事人同意。下週一NCC確定會議結論後,會將處分書發給旺中寬頻。
謝煥乾也證實,當天談到三條件時,「旺中並沒有當場同意,當時表示有困難。」不過旺中對外宣稱不同意三條件,並不影響NCC委員會決議,旺中要不要接受或要如何處理,由當事人自己決定,反正達成三條件,許可就生效,沒有達成,就不會生效,後果由旺中集團承擔。
旺中寬頻則以聲明表示,NCC要求中天新聞台自中天電視分割出去,以及中視新聞台申請營運計畫變更,事涉中天及中視二家公司內部營運,需經二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,大股東蔡衍明不能因為個人對旺中寬頻的投資,犧牲其他股東的權益。

旺中集團要收到行政處分書後,才能評估「完全切割」執行方式,還有財產權是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,不應涉及蔡衍明及其所投資事業。
記協強調,旺中現在藉由掌握通路,控制頻道上下架地位,鯨吞通路,也阻止多元言論,「在這波事件裡,電視台幾乎看準旺旺會拿下系統台,所以噤聲,不敢報導。」
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副教授管中祥表示,蔡衍明在整起事件中,根本不是在考慮其他股東權益,若旺中無法達成條件,NCC就應駁回併購案。
關於旺中購併案若破局,外傳旺中要賠掉三十億訂金,記者致電中嘉查證,但對方以負責同事正忙,要求記者留下電話會再回電,其後多次致電,至截稿前仍未能得到任何回應。




洋基四條件 一朗大犧牲為冠軍
民視 – 2012年7月26日 上午10:05

鈴木一朗離開待了11年多的水手隊,轉隊來到洋基,今天大聯盟官網揭露了雙方的合約條件,鈴木一朗的犧牲相當大,幾乎放棄他超級巨星的光環,洋基要求一朗接受四大條件,除了要換守備位置,還要改打後段棒次,有時必須坐板凳,而且還得放棄不得交易條約,鈴木一朗的犧牲,全都是為了要實現最後的夢想,力拚一枚冠軍戒。

昨天在新東家的首打席,鈴木一朗用一支中外野的安打和水手隊說再見,也同時給了洋基球迷見面禮,在西雅圖待了11年鈴木一朗自從加入大聯盟後,就一路風光包辦頂尖野手的所有獎項。
現在對他來說唯一缺少的就是冠軍戒。鈴木一朗上一次打季後賽是他到大聯盟的第一年,相隔十一年後為了再圓這個夢想,鈴木一朗真的是徹底犧牲,完全放棄他超級明星球員的光環。

根據大聯盟官網的報導,鈴木一朗為了加盟洋基隊,接受了邪惡帝國相當嚴苛的條件。
首先,鈴木一朗要放棄右外野的守備位置,因為這個位置要留給正在養傷的洋基外野手Swisher,鈴木一朗以後要改守洋基的左外野。其次,洋基開路先鋒的棒次,鈴木一朗不但不必想,而且還只能打後段棒次。

另外,如果對上左投手,左打的鈴木一朗要接受坐板凳的安排,最後,如果洋基要交易鈴木一朗,鈴木一朗不得拒絕。年薪1700萬美金的鈴木一朗,洋基只需要和水手隊各付鈴木一朗下半季一半的薪水,也就是洋基大約只花250萬美金就搞定這筆大合約,對鈴木一朗來說這就像是末代武士的最後一搏,希望這一切的犧牲真的能完成他的夢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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