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rles 詹浚昇

《G7的私房電子報—12》笨蛋!問題不是在簽賭 2005-07-28

Jul.28 , 2005
有人說賭是不對的,這個道德問題牽涉太廣,先別去理它。職棒又出事了,在第一時間,球團針對球員做了些處置,卻不見球團有任何的自我檢討。第一次出事,可以將責任完全推給球員;相隔七年,第二批球員也出事了,總能開始懷疑球團了吧!

《問題追追追》
把球員關在宿舍裡,就是好的管理嗎?乾脆每個球員都在體內放置GPS,球團24小時專人監控,一旦位置不太對勁,立刻電話查勤。最好也隨身攜帶發報器好了,二十四小時監聽,連電話查勤都省了。除了父權式的管理、自己都不見得遵守得了的道德勸說,球團還應該做什麼?

洋將很難管理,所以考慮廢除!?每年夏天有多少人淹死在海邊,應該封閉所有海岸線,禁止所有人下水才是。當年CBA有洋將,逼得黃春雄等內線球員,不 得不變得很大隻,直到退休都沒有年輕人卡得過他;電波、漢尼伯也培養出不少鋒衛防守悍將。現在甲組聯賽與SBL沒洋將,多少國內虎虎生風的球員,遇到黑人 就跟貓一樣柔順。什麼叫洋將管理?不中用,砍!拿翹,砍!沒球品,砍!放水,砍!再說,王建民、曹錦輝、陳金鋒也是在異地奮鬥的洋將,他們可乖得很。
為什麼少數幾個人就能操控比賽?這才是問題的重點吧!為什麼有球員可以用力打一場、放水一場,還能穩坐一線?
答案是否漸漸浮現了,就是……錢!因為薪水相對偏低,找不到好洋將;因為薪水低又沒保障,所以球員會考慮放水。如果是一般人這麼想,我會覺得正常,如果提出的是媒體,那我會很想去應徵媒體記者,太好混了嘛。
當然衣食無虞的人,比較不用在道德與金錢間掙扎。一旦球員的薪資追上了他國職棒,就表示市場規模茁壯了,也就是簽賭的輸贏金額更大了,那當然出得起更多錢買放水。不管薪資如何飆漲,總是有辦法出得起誘人的價格。

《該死的球團》
我想開一家公司,申請非營利執照,卻以營利為目的;政府出錢要我栽培員工,我是不怎麼想理他啦,反正不合用就砍,管他什麼社會責任。
職棒打著公益的招牌,擁有不少的特權,不需要繳交娛樂稅捐喔!詳細情形我不清楚,似乎是根據法律規定,只要是門票銷售,就需課徵娛樂稅15﹪左右,如歌手演唱會、電影門票。如果我是記者,我會翻相關規章出來,大肆韃伐。
這幾年的新聞我倒是很清楚,有鑑於職棒一再殺雞取卵,也避免三及棒球培育出來的大量人才,因服兵役而中斷棒球生命。體委會一再努力,爭取到比以往還多 的棒球替代役名額,並願意支付球員薪資。役男交給職棒球團代訓,只要少開除一些球員,就能由二線球員與代訓役男組成二軍。
結果呢?除了熊隊,每一隊還是在球季前解約一堆球員,根本無法組成二軍,連例行性的練球都很難進行。原本球員去服兵役,雖然中斷練球,至少體能維繫不墜。現在服替代役,訓練更少、時間更長,除了少數業餘時代即成名的球員,能隨同一軍練球,其他球員根本就是被謀殺了。
每個球員都需要舞台,二線球員需要增加經驗,一線球員也會有受傷或低潮時。一軍應該是水準最高的殿堂,教練不敢輕易練兵影響戰績,會被球迷罵,搞不好 還會被老闆開除。二線球員板凳坐久了,球季不退步就是老天保佑了;一旦先發球員受傷或低潮,教練還是不敢相信二線球員。台灣球員的帶傷上陣,根本就是是世 界級的笑話,不但影響球員表現,更縮短寶貴的運動生命。
景氣不佳、沒錢,是球團老闆的藉口,球員一直簽,也一直開除,扼殺了多少晚熟的天才。十七年來,從沒想過要組二軍。
兄弟隊在去年第一次出現盈餘,而且超過半數的球團,在可預見的未來幾年,都不可能獲利。如果說有個生意,賠了十幾年,而且還會一直賠下去,不試著結束營業的老闆,就算真的是豬頭,投資人也不會放過他。這些縱橫商場的老闆,打出社會責任的幌子,博取球迷的同情與諒解。
職棒絕對是賺錢的!除了兄弟隊之外。單純計算球隊收支,當然是賠錢,但加上廣告收益,這點小錢真是太划算了。統一、興農、中信、誠泰、La New,那個母企業沒有大筆廣告預算?因為職棒隊,每天見報的篇幅該用多少錢才買得到?職棒健康的形象,為母企業帶來的加分效果,更是難以估算。
不組二軍,除了花錢肉疼之外,我想不出其他原因。

《治本之道》
現在不該是呼籲停用洋將的時候,也不是譴責賭博行為的時候;球迷們應該趁此機會對球團施壓,不組二軍,我就不看球賽。在今天之前,球團是這麼恐嚇球迷的,是這麼呼弄體委會的:不讓我有盈餘,我就不組二軍。
有了二軍,就能增加一軍的精彩度。一軍的每個球員球技都是成熟的,只有用兵問題,沒有練兵問題。
有了二軍,明星球員難以拿翹。表現不佳,就是下放二軍調整,管你是受傷、低潮、心情不好、還是收錢放水。
有了二軍,收買球員的難度大幅增加。一旦打球不夠積極,很容易被其他努力的人取代,也就得多買幾個人。偷偷摸摸買幾個人容易,買越多,東窗事發的風險就越大。
除了組二軍,擁有高競爭力的環境之外,高品質的比賽場地、高規格的運動防護、周邊商品開發,都是玩職棒該有的作為。奇怪的是球團這樣機型的玩了十七年,球迷還這麼捧場,只能說台灣人太善良了,球員太好欺負了。
球團給球員一個健全的環境,再來嚴厲譴責不自愛的球員吧!

《回歸市場機制》
我個人認為,賭與性交易,是人性的一部份,不用想去根絕。重點不是在簽賭,而是詐賭!如果這是個不合法的賭局,那詐賭是犯什麼罪?受害者能得到什麼法律保障?
當我代表公司去爭取客戶時,競爭公司給我四十萬元,要我簡報時失常,以便他們能順利取得該案。這我犯了什麼罪?頂多是背信吧,可能還有詐欺,而且都是告訴乃論,必須要由我的公司主動來告我。現在國家機器介入職棒簽賭案,主動偵辦放水球員,我很好奇是用什麼法條……
摔角很明顯的在表演,雖然還是需有很多的專業,但看戲的人都知道。職棒要求的是用力打、拼命打、標榜打真的,所以打假球還真是有詐欺嫌疑。但我更相信市場機制,職棒不好看,那我們就唾棄它。球團也別亂背社會公義的十字架,該繳的錢就給了吧,當作單純的商業行為來看待。
我贊成球團拿出比司法還嚴苛的標準,只要還蠻可疑的,不用管最終判決,直接開除涉案球員。在商言商,球團需要保護自己的產品與利益,犧牲幾個資產(如果他們曾視球員為資產的話),喚回消費者的心,是再合理不過的行為。
球員也該知道,被黑道拿槍指著頭,是幹這一行的風險,只要是收入高一點的人都有這風險。扛不住壓力收錢,被揪出來開除,當然也是風險的一部份。雖然球團該負比較多的責任,苦果卻要由球員承受,只能怪自己入錯行。這年頭,你以為健全的公司有多少?入錯行的人又有多少?

《總覺得背後有鬼》
球團不思檢討,其實也不令人意外;球團早就發覺有問題,鴕鳥心態也沒啥特別。但為啥媒體一再隨球團起舞?為啥媒體只是一昧責怪簽賭、組頭、放水球員?

難道問題更複雜?或者媒體也在共犯結構之中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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